孕早期(特别孕8周前)是胎儿各器官形成的关键时期,也是容易导致胎儿畸形的重要阶段,通常是不需要B超检查的。
除非对下列情况: 1.阴道流血及腹痛者,需排除异常妊娠,如宫外孕、葡萄胎、稽留流产。 2.孕前或早孕时有盆腔包块或子宫肌瘤的病人。需要B超检查协助诊断,为今后的治疗提供依据。 3.停经时间不清,根据症状、体征难正确估计孕周者。一般放在孕10~13周检查较为合适。孕中、晚期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,B超检查还是相对比较的。 从孕20周起就应定期进行B超检查。 1.孕20周左右观察胎头、脊柱、心脏、肺、胃肠、双肾、膀胱、外生殖器、四肢,此时,胎儿四肢舒展,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检查的比较佳时期。 2.孕24~32周重点观察胎儿鼻唇部、心脏。可发现鼻唇部、心脏的畸形情况。 3.足月妊娠(孕37~41周)注重胎位、脐带、羊水、胎盘分期、估计胎儿大小,通过脐血流了解胎儿安危。